“5·12地震”后,我院与县(区)民政局积极对接,通过临时代养孤儿就医的形式,逐步探索出县(区)特困人员中长期驻广就医的代养服务模式。截止目前,已经与苍溪县、青川县达成10余例代养服务协议。
一是建立特困人员就医一人一方案制度。我院严格按照《社会福利院机构基本规范》保障代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根据特困人员身体状况制定一人一就医方案,切实发挥我院地域区位优势,联系相关专科医院进行医疗救治,提高代养人员就医条件,保障代养人员病有好医。
二是建立县(区)监护人一季一通报制度。我院专人通过电话、微视频、情况通报表等多种形式,将代养特困人员每季度驻广生活、就医治疗、康复训练情况向县(区)特困人员监护人跟进通报,促进双向动态联系,使双方形成长效服务关系。
三是建立代养服务一县(区)一结付制度。我院根据《特困人员代养服务协议》对特困人员驻广发生的代养服务费(包括垫付的门诊、住院、康复及特殊情况产生的费用),形成一套完整费用资料,实行一县(区)一揽子汇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