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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20    点击:172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儿童福利院职能简介

负责本地区弃婴和孤儿收养,并为其提供养护、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协助机关开展儿童福利服务指导工作等。暂为代管市社会福利院相关业务。

(二)广元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重点工作

1.日常工作

抓实党建工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第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第八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继续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强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三会一课”常规性工作,坚持完成好组织发展工作。

扎实做好机构供养对象和社会代养老人的服务工作。切实履行民政保障职能工作,全面保障服务对象基本权益,做好为集中养育儿童、老人和代养老人服务保障工,推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使在院儿童、老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认真开展孤弃儿童服务工作,切实做好孤弃儿童的养、治、康、教、社会一体化工作,夯实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成果。继续稳步扎实做好儿童的养护、防病、特教、安置等工作,提高儿童养育质量。坚持以儿童为中心,链接各方资源,统筹推进志愿者服务工作,促进服务内容和形式的多元化,多措并举加强儿童心理建设、核心价值观教育。规范孤残儿童寄养、送养和收养等流程。发挥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职能,加强与县区福利院对接,宣传儿童福利相关政策。争取项目资金,继续引进社工组织,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按照服务对象不同年龄需求,利用传统节日假期,开展爱国教育、民俗特色文化、儿童安全、法律知识和未成年人正向教育等活动。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以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为契机,坚持以老人为中心的“人文护理”理念融入到更多工作实际,在服务上强调文明规范,不断改善老人生活环境,提供更高质量服务。信息宣传持续重视。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完善各类安全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持续做好安全措施、完善内部规章制度。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平安生产机制建设确保全院正常的平安生产秩序。继续按照行业就要求扎实做好机构内部疫情防控工作。

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优化职工队伍,引进专业人才,提升团队业务水平。

2.重点项目工作

工程项目。院内实施项目4个。即,市社会福利院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市社会福利院老人活动场所适老化改造项目、院内场所和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新建脑瘫儿童水疗室项目、儿童福利院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目前正在施工项目4个,工程进度已完成80%,前期谋划项目1个。

整改项目。一是公建民营项目整改工作,完善国有资产使用清单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测算面积,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领英幼儿园整改工作,主动与幼儿园投资人协商,对幼儿园已占用的面积,拟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测算面积和占用费。

3.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加强院内文化建设,为机构未成年人营造舒适的生活、学习氛围,重点关注儿童心理需求,加强日常行为观察和情绪疏导,通过谈心谈话、与亲属视频连线、社工介入等方式化解他们心理上的疙瘩,让不同年龄段的儿童都能得到来自党委政府的关怀,全力提升市儿童福利院服务水平

二是探索传统服务向普惠性服务转型。继续加强脑瘫儿童康复阵地建设,多措施提升康复训练能力,全力做好市残联的康复定点项目(脑瘫儿童康复训练项目),有序向社会困难家庭开放脑瘫儿童康复延伸工作,适当为在院老人提供康复服务,通过康复工作提升我院服务水平。

三是拟研究成年孤儿解除供养关系后的社会化安置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儿童福利院为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单位内部设有:办公室、党办、财务股、项目办、儿保股、社工股、医务股、康复股、后勤股。单位实配领导一正二副。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儿童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578.6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5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5.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收入预算57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6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支出预算57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97万元,占82.77%;项目支出99.71万元,占17.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8.6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5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5.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8.6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5.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03万元,占90.73%;卫生健康支出14.45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39.2万元,占6.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社会福利10(款)儿童福利01(项)2023年预算数为48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特定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3年预算数为42.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3年预算数为14.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3年预算数为3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8.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3.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党建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0.6万元相比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3万元相比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市级部门单位“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用车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因机构改革,2020年市社会福利院与儿童福利院分开独立核算,资产还未划分,3辆车仍在社会福利院名下。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院内儿童上学、就医、出行以及院内特困人员、代养老人就医、出行需求。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本年无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儿童福利院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儿童福利院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儿童福利院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儿童福利院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社会福利10(款)儿童福利01(项):指单位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指单位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广元市儿童福利院单位预算公开表

 

               广元市儿童福利院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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